泰达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第十一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经第十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一人)。监事韩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监事姜晓鹏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王光华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王光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豁免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
(二)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王光华先生任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