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31  泰达股份(000652)公司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其中委托出席二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二人)。监事韩琳女士和职工监事陈翀女士分别因工作原因和个人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书面委托监事王光华先生和职工监事孟凡美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王光华先生和监事姜晓鹏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王光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设立天津泰达绿色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收购广东润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如公司上述收购顺利获得审议通过,则根据新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合伙企业、润电环保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故新增2024年度担保额度共23.6亿元,同时新增润电环保2024年度为其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即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共17.2亿元。本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后,2024

年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总额度由168.40亿元增加至209.20亿元。

同时在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或担保主体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进行公告。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成立合伙企业及拟并购项目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可保证其资金周转需要,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议案一《关于拟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