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1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张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孙国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贾晋平先生、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孙国强先生主持会议,监事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引入投资者继续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实施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受让泰达环保原市场化债转股股东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泰达环保的股权,其中中信金融资产出资10亿元、公司出资2.5亿元,分别受让泰达环保29.9521%股权和7.488%股权。随后,中信金融资产拟对泰达环保再增资2亿元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款项用于偿还泰达环保存量债务(包括泰达环保本部银行贷款和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
综上,中信金融资产共出资12亿元,计划投资期限为36个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泰达环保股份的比例为66.0520%,仍为泰达环保的控股股东。
董事会认为该事项若能顺利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发生变化;可以降低成本、增强公司流动性;通过增资进一步降低公司及泰达环保资产负债率,优化融资结构,提升泰达环保项目获取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与中信金融资产合作,引入中信金融资产先进治理理念,提高泰达环保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借助中信集团协同优势,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意该事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不违背合同/协议主要条款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对本次市场化债转股相关的合同/协议(包括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等所涉及文件进行必要修改,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一切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引入投资者继续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59)。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