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七人)。董事长张旺先生、董事贾晋平先生、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孙国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张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聘任冯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杨雪晶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3)。
(二)关于公司组织机构改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组织机构改革,将原投资管理部并入碳中和技术中心,原风险控制部变更为企业运营管理部,原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纪检室,
并进行相应部门职责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组织机构改革及相应部门职责调整事项。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