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进展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进展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和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就所属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设立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绿色碳中和资产支持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4)、《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电费收费收益权设立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以及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3)。
近日,泰达环保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ABN11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泰达环保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泰达环保绿色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5.27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每期发行前确定当期主承销商。
二、泰达环保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绿色资产支持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授权办理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