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引入投资者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产”)实施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银河资产拟以货币方式出资40,000万元认购泰达环保新增注册资本15,320.7573万元(以工商登记为准),计划投资期限为36个月。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泰达环保股份的比例为59.3441%,仍为泰达环保的控股股东。
董事会认为通过本次市场化债转股,有助于进一步降低泰达环保整体资产负债率,增强流动性,优化融资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通过此次市场化债转股引入银河资产,进一步加强公司与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紧密联系,更好的借助其协同优势,实现企业高
质量发展。同意该事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在不违背投资主要条款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对本次市场化债转股相关的合同/协议、合约(包括增资协议、股东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等所涉及文件进行必要修改,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后续相关一切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3)。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