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1、《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存款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肖岩 王毅 孙晓琳
2024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