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4-079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迟明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103人,代表股份348,502,6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5384%,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347,740,1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410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02人,代表股份762,5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281%。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02人,代表股份762,5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281%。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拟任董事、部分拟任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348,356,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582%;
反对 13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80%;
弃权 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16,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0.8927%;反对13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762%;弃权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31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迟明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47,758,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8%。表决结果:通过,迟明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选举王其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47,758,5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89%。
表决结果:通过,王其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选举刘纯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47,758,6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24%。
表决结果:通过,刘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选举吕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47,758,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30%。
表决结果:通过,吕永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选举刘长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47,758,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8,4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30%。表决结果:通过,刘长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肖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47,809,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8,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10%。
表决结果:通过,肖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选举刘江宁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47,808,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8,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76%。
表决结果:通过,刘江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选举刘元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347,808,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8,425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3%。
表决结果:通过,刘元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1选举王尧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347,809,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9,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57%。表决结果:通过,王尧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2选举万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347,80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68,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96%。
表决结果:通过,万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高玉刚 邓玥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