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金科股份(000656)公司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对已制定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了自查,保证了内控制度的时效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其内容和操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使用等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全面、具体,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有序进行。同意公司披露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和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的2022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决策及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392,041,770.47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37,296,089.27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684,807,310.1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211,537,606.93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未来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兼顾发展和现金流安全的前提下,决定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旨在从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资金需求出发所作出的决定,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审计工作所表现的专业水准,具备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且能保持独立。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金科股份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则公司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该对外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事宜。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和落实,公司2022年度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且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关于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我们同意《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强调事项,推动公司采取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宁 王文 胡耘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