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039号
特别提示:
1、2024年4月22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民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
2、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停牌一天,并自2024年4月24日复牌交易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科股份”变更为“*ST金科”,证券代码仍为“000656”。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金科股份”变更为“*ST金科”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065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年4月24日
5、日涨跌幅限制:5%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五中院送达的(2024)渝05破申129号《民
事裁定书》,五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因五中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金科股份作为全国知名度较高的上市房地产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建设经验、优质运营管理团队、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其主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业务具有持续性经营价值。金科股份通过破产重整可以获得新生的机会,有利于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职工等各方主体实现共赢,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法院《民事裁定书》,金科股份的重整申请主体适格、具备破产原因、具有重整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性。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董事会将全力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清算的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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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