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自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硬公司)以现金出资3.3亿元,独资设立成都长城钨钼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钨钼子公司),并同意钨钼子公司以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对价(审计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以内部协议方式受让自硬公司高新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钨钼板块“经营性净资产”(成都分公司土地、厂房构筑物及配套设施除外),期间损益由钨钼子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公司《关于自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29。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