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9日、2024年6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2024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4〕215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重组的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重组能否获得前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