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3: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
之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审查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等材料,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董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张克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聘任王志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独立董事:谭向阳 杨文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