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3年8月28日9:00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采用电子邮件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本次会议的所有内容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知会了监事会监事张晟鸿、宋潇涛、陈晓龙,管理人代表陈合、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志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经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
【表决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