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3:股票恢复转让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8证券代码:400022 证券简称:海洋3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恢复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当前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暂停转让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暂停转让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R-1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破产重整。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6日起暂停转让。当前暂停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暂停转让事项进展
2015年12月2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裁定受理厦门市恒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股份”或“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福建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海洋股份的管理人,负责海洋股份重整工作。2016年9月22日,海洋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其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2016年10月9日,厦门中院裁定批准《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017年3月20日,海洋股份董事会召集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该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19年1月10日前,海洋股份已经按照重整计划完成现金及股票的分配或提存。
2023年8月30日,海洋股份收到破产重整管理人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确认函》,确认破产重整已完成。
由于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备案过期失效,且难以继续推进,因此海洋股份大股东承诺,条件成熟时再次提起新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8日起恢复转让。
三、股票恢复转让依据及恢复转让日期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8日起恢复转让。
1、股票除权日:不适用
2、股票恢复转让日和转让方式
公司股票恢复转让日为2023年9月8日,股票转让方式为每周转让三次(每星期一、三、五各转让一次)。
3、股票转让委托申报
投资者参与股票转让,应当委托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可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的券商所属营业部办理。
4、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海洋3股票代码:400022
5、股票转让单位
股票转让以100股为单位。申报买入股票,数量应当为100股的整数倍。不足100股的股票,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6、恢复转让首日开盘参考价:人民币2.73元/股
公司因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6日暂停转让,破产重整完成后,公司筹划股权分置改革事宜继续暂停转让,为《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五)项所述情形。目前公司破产重整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事宜难以继续推进,现申请公司股票恢复转让,依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股票恢复转让后成交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不做除权处理。
6、股票转让报价单位
每股价格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人民币0.01元。
股票恢复转让后,本公司仍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股票恢复转让申请表》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