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5: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更正概述: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公司”)于2024年0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由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无需投票表决,因此该公告描述存在偏差,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二、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二、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前: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旺苍海洋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3、 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4、 关于《废止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 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 独立董事宣读《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后: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旺苍海洋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3、 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4、 关于《废止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 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
另,独立董事将宣读《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内容需要更正外,《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前公告编号:2024-024)中的其他内容不存在变化。
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06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37)。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