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1证券代码:400022 证券简称:海洋5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7月5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1月9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驳回原告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淑霞与挂牌公司的关系:非流通股股东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宇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福建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合与挂牌公司的关系:破产重整管理人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宇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原告认为,三被告通过提出虚假的事实,让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在未经调查的前提下,一致同意厦门海洋公司和管理人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的意见,达到多扣划原告30%的股份(价值高达1118万元)并剥夺了原告享有张静渊、李小兰转增股的同等权利,故三被告恶意串通侵害了原告的权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三被告立即赔偿原告损失11188634.73元及利息损失(利息以11188634.7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货款报价利率标准计付,自2019年3月22日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2月4日为2073735.74元);2.原告享有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张静渊、李小兰所享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不低于每10股转增15股的同股同权的平等权利;3.由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0391民初180号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