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3证券代码:400022 证券简称:海洋5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7月12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11月1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将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3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翠明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流通股股东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洪华东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宇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姓名或名称:厦门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纪常辉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上诉人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洪华东、原审第三人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上诉人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闽02民初312号民事判决,因此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诉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纠正原审判决存在的错误,并依法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上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1.依法撤销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闽02民初312号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人的理由:一、海洋股份公司对居泰安公司的债务并未全部清偿完毕,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二、海洋股份公司为偿还居泰安公司1250万元的债权,于2011年5月13日与居泰安公司依法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合法有效,足以对抗案涉房屋的执行措施;三、洪华东对案涉房屋的执行依法应当中止,洪华东无权继续占有、使用案涉房屋。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闽02民初312号,驳回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二审情况
本案将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3日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闽02民初312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3)闽民终1513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闽民终1513号开庭通知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