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8-20  ST海洋(000658)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0证券代码:400022 证券简称:海洋5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二)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日期:2024年8月20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2月23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原审原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翠明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流通股股东

2、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姓名或名称: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50法定代表人:陈海涛与挂牌公司的关系:重整投资人之一

3、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宇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姓名或名称: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谢重庆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姓名或名称:厦门兴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跃进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上诉人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泰安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厦门市钧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乾公司)、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股份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实业公司)、厦门兴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洋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闽02民初675号民事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通债权因此产生了优先与劣后之别。因此,在债权人海洋股份公司无权基于以物抵债协议排除执行的前提下,钧乾公司作为债权人的资产接收人更无权提起执行异议。一方面,海洋股份公司与海洋实业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抵销债务,而非为购买案涉房屋。另一方面,除非钧乾公司确有证据证明海洋股份公司与海洋实业公司、兴洋公司之间已经另行达成了真实的、以不动产买卖合意为基础的案涉土地及房屋出让或买卖关系,且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是以海洋实业公司、兴洋公司欠付的债权抵顶。否则,海洋股份公司对于抵债物的权利,并不能够排除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强制执行。综上,一审法院认定钧乾公司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取得的案涉沙坡尾22号土地权益可以排除该土地的强制执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居泰安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闽02民初675号,驳回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二审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厦门市居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闽02民初675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闽民终349号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