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二)收到民事裁定书的日期:2025年1月21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8月5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请求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宏亿隆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淑霞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非流通股股东
2、 被上诉人
公告编号:2025-005姓名或名称: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宇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退市公司
3、 被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福建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合与退市公司的关系:破产重整管理人
4、 被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中惠融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宇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请见公告2024-041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1.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宏亿隆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受理费由海洋公司、中浩会计师事务所、中惠融通公司承担。理由:不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4)粤0391民初180号民事裁定,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请见公告2024-041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5-005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03民终28127号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