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富”)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960万元,河南中富拟以名下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公司为河南中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