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查股网  2023-12-16  珠海中富(0006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6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2023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关于提议增加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5楼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0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5.00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7.00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0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 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2月8日及2023年12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事项:上述议案1至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上述议案1至议案9及议案1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公司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法人股东由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

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3年12月26日1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00 至14: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5楼本公司会议室大会签到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0-88909032;

传 真:020-88909032联 系 人:姜 珺、赵楚耿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659”、投票简称为“中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于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 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0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0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00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5.00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6.00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7.00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0关于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被委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