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0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徐小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徐小宁先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徐小宁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徐小宁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三项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hai Zhongfu Enterprise Co.,Ltd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证券代码:000659
法定代表人:许仁硕
董事会秘书:韩惠明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780号3栋
邮政编码:510620
联系电话:020-88909032
联系传真:020-88909032
电子信箱:zfzjb@zhongfu.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1、《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小宁先生,其基本信息如下:
徐小宁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学位;具有法律职业任职资格,2010年1月-2022年1月任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年2月至今任广东礼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声明:就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三项议案,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年3月4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4年3月4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四)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五)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公司董秘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秘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下列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98号南方精典大厦5楼
邮政编码:510620
收件人:姜珺、赵楚耿
电话:020-88909032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
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徐小宁
2024年2月23日
附件: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小宁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附注:
1、就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三项议案,征集人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简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4、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