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29  珠海中富(000659)公司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董事长许仁硕、董事周雨凑、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徐小宁、独立董事游雄威、独立董事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九名董事参与表决,其中涉及到关联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担保贷款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中富饮料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800万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担保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经与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协商,拟向陕西新丝路申请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分批提款,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具体借款金额、期限、利率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陕西新丝路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