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展期事项之概述
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以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保税区中富聚酯啤酒瓶有限公司的土地所有权及地上建筑物为该项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其后于2016至2023年间,公司与鞍山银行陆续签订了数次展期合同。
该贷款将于2024年9月22日到期,目前该《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不高于1.37亿元,现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请展期至2025年9月22日,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二、贷款展期事项之授权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通知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