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公司于2017年3月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6.5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身及中国境内4家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予以抵押,贷款期限为两年。其后于2019至2024年间,公司与鞍山银行陆续签订了数次展期合同。截止目前,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不高于5.5929亿元,该笔贷款即将于2025年3月29日到期,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请将该贷款展期一年,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二、授 权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相关合同、协议、通知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等)。
此次借款展期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