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其中,董事李晓锐、独立董事游雄威、独立董事吴鹏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九名董事参与表决,涉及到关联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仁硕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向控股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新丝路”)申请财务资助借款1亿元和5000万元,并签署了《借款协议》,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不超过6%,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鉴于上述控股股东财务资助借款在近期陆续到期,经协商,将上述两笔借款分别延期1年,借款利率不变,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关联董事许仁硕先生、陈衔佩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中富瓶胚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3000万元,以其名下的不动产抵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此次贷款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