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查股网  2024-01-13  长春高新(000661)公司公告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讨论后,进行事前审议,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未来三年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充分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见,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春好、张春颖、张伟明

2024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