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电话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11时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解兵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