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姜云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姜云涛先生基于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姜云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云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3,650股。
姜云涛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于其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金磊先生简历金磊,男,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博士,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14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4月至今任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金磊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4,631,576股,持有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思勉女士目前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不良记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