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1月14日9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姜云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新定转”挂牌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高新定转”具备挂牌资格,同意申请“高新定转”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挂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申请挂牌的“高新定转”可转债数量为4,500,000张,面值为100元/张。具体情况如下:
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 | 高新定转 |
定向可转债代码 | 124006 |
定向可转债发行总量 | 4,500,000张 |
定向可转债登记完成日 | 2020年3月11日 |
定向可转债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期 | 2020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 |
定向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 | 2021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0日 |
定向可转债付息日 | 本次发行的定向可转债票面利率为0.00%,不涉及利息支付事项 |
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对所持定向可转债自愿锁定的承诺 | 交易对方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可转换债券及其转股取得的股份(含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2020年3月11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12个月期限届满后,按照《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之业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规定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分期进行解锁 |
强制转股条款 | 本次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到期日前,交易对方金磊应当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全部转换成股票。 |
转股限制条款 | 金磊应当保持其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少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且双方持股比例差距(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金磊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7%。若在本次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到期日前发生前述持股比例差距<7%的情形,则金磊持有的可转换债券不得转为公司股票。若因强制转股条款的约定,导致前述持股比例差距<7%,金磊将通过减持股份的方式保持前述持股比例差距≥7%,前述减持完成前,金磊将放弃部分股份的表决权,以保证双方表决权比例差距(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金磊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7%。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主动减持的情形下,由双方另行协商。 |
转股价格 | 当前转股价格为79.08元/股 |
本次挂牌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