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广州超达盛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出售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业务,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增加2024年度该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根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春好 张春颖 张伟明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