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半数 以上董事同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24 日以电话及微信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6 年4 月24 日14 时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姜云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