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6  永安林业(000663)公司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2023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康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赵家悦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刘翔晖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并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具体负责法务合规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刘翔晖简历

刘翔晖,男,1976年10月生,中共党员,江西广丰人,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2002年入职公司,历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截至本会议召开日,刘翔晖先生持有“永安林业”股票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