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3-102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拟转让连城分公司林木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位于福建省龙岩市的面积为87,277.00亩的林木资产[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3)第MJ40056号),截止2023年3月1日,林木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6,400,880.00元]转让给中林(龙岩)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龙岩”),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6,400,8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和2023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正后)》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交易进展
近日,公司与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森林资源转让协议书》,协议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其主要内
容如下:
甲方(出让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中林(龙岩)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丙方(受托付款方):中林集团福建林权收储有限公司第一条 森林资源及所涉及的林地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境内产权登记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名下的87277亩森林资源转让给乙方,具体详见附件《林权宗地一览表》。
2.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对本协议项下的森林资源状况进行了必要的踏查,充分了解相关森林资源的状况,有能力做出自己的判断和确认,自行承担盈亏风险。
第二条 流转方式
林地承包及林木资产转让。
第三条 林地使用期限
本协议项下之林地使用期限根据甲方原受让林地承包经营的剩余期限确定。
第四条 森林资源转让款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项下之森林资源转让款为人民币(小写)126,400,880.00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陆佰肆拾万零捌佰捌拾元整)。
2.付款方式:
(1)首期10%森林资源转让款为人民币(小写)
12,640,088.00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陆拾肆万零捌拾捌元整)。
(2)二期90%森林资源转让款共计人民币(小写)113,760,792.00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叁佰柒拾陆万零柒佰玖拾贰元整),根据甲、乙双方各批次森林资源现场拨交进度计算各批次应付森林资源转让款,即按各批次拨交的森林资源评估价值计算。
(3)乙方指定丙方为本协议森林资源转让的付款方。
第五条 三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森林资源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并解除在该森林资源上设定的任何他物权。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的经营管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福建省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等的规定经营管理森林资源;乙方除支付本协议中所约定之费用外,不需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乙方在林木采伐时,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林地所有者缴纳林地使用费(林价款);若本协议项下不动产权证未完成转移登记时,对于乙方应向林地所有者缴纳的林地使用费(林价款),由甲方代收代付。
3.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处置全部或部分该森林资源的,无需甲方同意。如该处置行为需履行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履行相关程序且明确表示同意乙方之行为;如该处置行为不需履行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的,乙方可按照经营计划处置全部或者部分该森林资源且无需甲方同意,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给第三人、实施抵押等。
(三)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不动产权证的转移登记工作,同时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
2.如森林资产在流转期限内发生权属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
(四)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付款约定,按照乙方的要求向甲方支付资产转让款。
关于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