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公司第二大股东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公告时持有公司股份25,012,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其中限售股份21,531,736股)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201,03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近日,公司收到天风证券向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天风证券 | 集中交易竞价 | 2023年3月-2023年10月 | 11.37元/股 | 198.09 | 0.59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2023年10月 | 9.40元/股 | 150.00 | 0.45 | |
其他方式(需明确) | |||||
合计 | 10.71元/股 | 348.09 | 1.03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天风证券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执行法院裁定取得,减持均价11.37元/股。
天风证券自2023年4月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3年10月12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80,9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9%。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天风证券 | 合计持有股份 | 25,012,705 | 7.43 | 21,531,736 | 6.40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80,969 | 1.03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531,736 | 6.40 | 21,531,736 | 6.4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