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关于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的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雄安新区设立子公司,作为开展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的实施载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2022年11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永林涿州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等5个议案,同意在河北省涿州市、宁晋县、广平县,河南省郸城县、获嘉县,设立5个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孙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5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2022年12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涿州市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的议案》等5个议案,同意在涿州市、宁晋县、广平县、郸城县、获嘉县建设5个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建设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上述5个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1月13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中林(雄安)生物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5个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已投入建设资金5.44亿元,主要为购买土地支出、工程建设支出、设备采购及预付款和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三、暂缓建设原因
2022年,公司为寻求转型发展,开始探索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尝试运用干式厌氧发酵技术,投资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由于项目实施地近期频繁遭受寒潮、大雪等恶劣天气,无法有效施工,同时配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投资项目审计、评估等需要,为做好重大项目投资管理,公司审慎决策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
四、暂缓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暂缓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是公司结合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不涉及项目投资主体、投资地点、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且不涉及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等调整;目前各项目仍在建设期内,不产生经济效益,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预计本次项目暂缓建设时间不超过2个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