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6 月2 日以书面和 通信方式发出,2026 年6 月3 日以现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锦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 人, 实际出席董事5 人(刘丽杰、陆元昌、彭亚峰、张卫泳以通信方 式出席;非独立董事王天敬因工作冲突原因请假,委托董事长吕 锦程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部分业绩补偿义务人回购股份并注销的 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决策,且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补偿股份 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部分业绩补偿义务人回购股份并注销相关事 项的顺利完成,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补偿股 份回购注销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如下:
1.设立回购账户(在前次回购注销时已完成设立);
2.支付对价;
3.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如有);
4.聘请中介机构(如有);
5.办理相关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回购注销登记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本变更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工 商登记和备案手续;
7.办理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8.办理与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有关的其他事宜。
若股东会未通过补偿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则授权董事会与业 绩补偿义务人协商确定其他切实可行的具体补偿方案并执行。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本次补偿股份回 购注销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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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决策,且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
(四)会议以0 票同意,6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持续提升 发展质量,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 酬水平,制定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期限
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2.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10 万元,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
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公司标准实报 实销。
(2)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 据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具体薪酬构成、发放和绩 效考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
3.有关说明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职及年度考核结果计算发放薪酬、津贴。
(2)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税收法 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
(3)公司董事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 有权按规定扣减或追回其相应薪酬。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鉴于该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 需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决策。
(五)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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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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