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因业务发展需要及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变动,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条款对照表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1,941,077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4,264,121元 |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31,941,077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34,264,121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宜。
本次章程修订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