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7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1.01 | 交易主体 | √ |
1.02 | 标的资产 | √ |
1.03 | 交易方式 | √ |
1.04 | 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 | √ |
1.05 | 支付方式 | √ |
1.06 | 过渡期安排 | √ |
1.07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1.08 | 本次交易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 √ |
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00 | 《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00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需逐项表决,议案1至议案18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八区17号楼商业二层荣丰控股联系人:杜诗琴邮政编码:100055联系电话:010-51757685传真:010-51757666
4.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8
2.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1.01 | 交易主体 | √ | |||
1.02 | 标的资产 | √ | |||
1.03 | 交易方式 | √ | |||
1.04 | 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 | √ | |||
1.05 | 支付方式 | √ | |||
1.06 | 过渡期安排 | √ | |||
1.07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1.08 | 本次交易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 √ | |||
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继续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