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明辉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