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长春国金发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发展”)与黄琦先生合作合资设立荣丰甄选(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国金发展、黄琦先生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