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韩梅女士、朱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韩梅女士、朱琨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韩梅女士、朱琨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韩梅女士、朱琨先生的通知,其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