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3  荣丰控股(000668)公司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荣丰”)于2024年4月1日收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夏庄工业园拨付的支持企业发展资金4,135,00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90%。本次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具体明细如下:

收款主体发放主体补助项目补助形式补助类型补助金额(元)到帐时间计入会计科目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北京荣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夏庄工业园支持企业发展资金现金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135,0002024-4-1其他收益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公司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4,135,000元与收益相关,为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2024年度其他收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金额预计计入2024年损益的金额为4,135,00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2024年损益的金额为4,134,586.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获得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