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荣控:荣丰控股集团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6-04-08  *ST荣控(000668)公司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 条第(一)项规定的 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5 年度 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9.3.12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3.6 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 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披露下列表格并正确勾选可能触 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

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

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因公司2024 年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3 亿元,触及《上市规则》第9.3.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4 月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2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 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 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告。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9.3.6 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交 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6 年1 月31 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5)。

2026 年2 月14 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 年3 月10 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5)。

2026 年3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三、其他提示说明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500 万元至3,5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00 万元至 3,500 万元,营业收入为36,000 万元至41,0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6,000 万元至41,000 万元,具体预计的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31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4)。业绩预 告是公司的初步估算结果,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 年年度 报告为准。若公司经审计的2025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表明公司已满足《上市规则》 第9.3.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 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鉴于目前公司《2025 年年度 报告》尚未披露,且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s://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