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其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金鸿债”)及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16中油金鸿MTN001”)进行相关信用评级工作。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公司债券如下表所示。
表1 截至本公告完成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相关公司债券情况(单位:亿元)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上次主体评级 | 上次债项评级 | 上次评级时间 | 发债规模 |
112276.SZ | 15金鸿债 | 2015/08/27 | 2020/08/27 | C | C | 2022/06/24 | 8.00 |
101662006.IB | 16中油金鸿MTN001 | 2016/01/15 | 2019/01/15 | C | C | 2022/06/24 | 8.00 |
合计 | -- | -- | -- | -- | -- | -- | 16.00 |
资料来源:Wind,联合资信整理
2018年8月27日,公司未能对“15金鸿债”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的第三期利息和回售款,构成实质性违约;2019年1月15日,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兑付“16中油金鸿MTN001”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跟踪期内,公司财务数据变动较大,两笔债券后续债务化解工作持续推进。
重大事项方面,2021年,公司因与控股子公司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金通”)的另一方股东就沙河金通的未来发展存在严重意见分歧,导致公司丧失对沙河金通的控制权。会计师事务所未被允许接触沙河金通的财务信息和管理层,未能完成对沙河金通的审计工作。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营方面,2022年,公司营业总收入12.59亿元,同比下降36.17%。其中,燃气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37亿元,同比下降36.50%;矿产业务0.22亿元,同比下降10.11%。
财务方面,截至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8.96亿元,较上年底下降10.99%,主要系其他应收款下降所致;公司所有者权益6.02亿元,较上年底下降26.52%,主要系未分配利润亏损规模扩
大及少数股东权益减少所致。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59亿元,同比下降36.17%;其他应收款计提较大规模坏账准备,公司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3亿元;利润总额-1.73亿元。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2.28亿元,同比变化不大。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仍未能全额支付“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本金。从债务化解工作进展情况看,根据公司2023年4月7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金鸿债”违约处置进展公告》,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已与“15金鸿债”全部持有人签订了最新的债务清偿协议或和解协议。其中,选择方案一(打6折一次性偿付)的持有人占37.596%,选择方案二(展期偿还)的持有人占58.02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应的债权(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占4.375%。截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已完成全部选择方案一的债券持有人的资金偿付工作,及选择方案二的债券持有人全部第一期及第二期本息的偿付工作。根据公司2023年5月31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违约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3年5月)》,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已支付本息金额6.8276亿元,包括2019年度公司已付35%债券本金、到期利息款及对应的约定利息合计3.4071亿元,2020年度公司已向相关持有人(持有本金7.90亿元)支付持有本金的10%及相关利息合计0.889亿元,以及公司陆续向选择剩余债券折价一次性偿还方案的持有人支付本息1.703亿元,并按约向选择债券展期偿付方案的持有人支付了0.259亿元本息;2022年以来公司已陆续向选择债券展期偿付方案的持有人及签署和解协议的持有支付本息共计0.570亿元;剩余待偿本金1.20725亿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涉及折价偿付方案的债券已全部支付完毕,公司已完成选择债券展期偿付方案的持有人的第一期及第二期所有本息偿付工作。
此外,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4日和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年报问询函和关注函;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于2022年8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了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存在多起诉讼;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等。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联合资信确定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C,维持“15金鸿债”和“16中油金鸿MTN001”的信用评级为C。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公司所在行业变化及公司经营情况,并持续收集相关信息,关注“15金鸿债”和“16中油金鸿MTN001”兑付进展,动态评估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5金鸿债”和“16中油金鸿MTN001”的信用等级。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