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
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国际”)持有公司股票143,138,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4%,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新能国际持有的公司140,899,144股股票,占其所持股份的98.44%,占公司总股本的20.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43,265,817股,占公司总股本21.06%,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143,138,16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1%。
2、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如被司法拍卖成功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将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被拍卖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能国际告知函,获悉新能国际于2017年1月18日质押予银河金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40,899,144股股票将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10时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com/010/01)。相关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被拍卖股份数量(股) | 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被拍卖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新能国际 | 非公开发行股份 (包括公积金转赠股份) | 是 | 140,899,144 | 98.44% | 20.71% |
合计 | 140,899,144 | 98.44% | 20.71% |
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司法拍卖原因:股票质押回购纠纷;
2、司法拍卖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3、拟司法拍卖股份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所持公司140,899,144股股票,占所其股份的98.44%,占公司总股本的20.71%。
4、司法拍卖期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的计划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时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5、方式:司法拍卖;
6、价格:拍卖价格以法院实际拍卖成交价格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43,265,817股,占公司总股本21.06%,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143,138,16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1%。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被司法拍卖股份的后续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鉴于本次控股股东新能国际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经上述程序完成后,将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将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已提醒新能国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