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张培贤女士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焦玉文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达威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