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6-05-23  ST金鸿(000669)公司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或“法院”)同意 金鸿控股先行进行庭外重组,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 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 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于2026 年4 月29 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的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尚 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6 年5 月20 日、21 日、22 日连续3 个交易日累计偏离-13.70%,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就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化。

3、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4、2026 年5 月12 日,北京金坤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坤杰投资”)、 徐博与上海天洪基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洪基业”)、上海保 成重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成重能”)签署《山西坤杰能源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天洪基业受让金坤杰投资持有的 坤杰能源1%合伙份额,受让徐博持有的坤杰能源68%合伙份额,天洪基业成为 坤杰能源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受让该等合伙份额后,天洪基业持 有坤杰能源69.00%合伙份额,担任坤杰能源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 有坤杰能源30%合伙份额的保成重能与天洪基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李文浩先生 作为天洪基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天洪基业实际控制坤杰能源,并通 过坤杰能源控制上市公司140,899,14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 71%,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博先生变更为李文浩先生。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 年5 月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合伙结构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6-052)。

5、2026 年4 月29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最近连续三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于2026 年4 月28 日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 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 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 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 年4 月29 日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同时,鉴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缺陷已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

经年审会计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逐项自查,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四)项的规定所列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8 条及第9.8.7 条规定, 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该部分事项导致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 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事宜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4 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部 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7)。

6、2026 年2 月24 日,公司收到衡阳中院送达的《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复函》,同意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 助机构”)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 年2 月25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清算组担任辅助机构 协助公司先行进行庭外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公司对是否涉及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强制退市行为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 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 年2 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专 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

8、2026 年2 月25 日,辅助机构就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 报通知。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 年2 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9、为依法有序推进金鸿控股庭外重组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 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 权人公平受偿权益,辅助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 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庭外重组工作安排,协助、监督公司自主公开

招募和遴选金鸿控股重整投资人。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 年3 月4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4)。

10、2026 年4 月9 日,公司在辅助机构监督协助下顺利组织召开产业投资 人评审遴选会,确定洛阳宏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阳宏创” 或“产业投资人”)为公司庭外重组及重整中选产业投资人。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4 月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遴选确定产 业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11、2026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了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庭外重组及 重整相关事宜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4)。

12、2026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 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 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产业投资人洛阳宏创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13、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4、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也未发生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 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衡阳中院同意金鸿控股先行进行庭外重组,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 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 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于2026 年4 月29 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向深交 所提交的关于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部 分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 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5 月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