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8-28  ST金鸿(0006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证券简称:ST金鸿公告编号:2026-077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暨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对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5),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对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9),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0),对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进行了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针对前述累计诉讼、仲裁案件中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了统计,详见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前述北京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于2025年按照一审判决结果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此外,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8月28日

附件一: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号收到应诉通知书/传票日期原告被告受理法院/仲裁机构案由列明的诉讼//判决(执行)金额(万元)案件进展
12025年1月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玉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法院裁定合并审理)(313.33/407.71)/328.17该部分案件系公司与部分前员工对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的仲裁结果不服,均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就双方起诉案件合并审理,其中,公司起诉金额系前次仲裁裁定金额,合计601.81万元,前员工起诉金额系本次申请金额,合计1,188.77万元。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公司系被执行人,前述员工合计裁定执行标的为616.65万元。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状况,并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2025年1月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培贤(183.65/573.10)/183.65
32025年3月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达威(104.83/207.96)/104.83
小计(601.81/1,188.77)/616.65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2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共计8项196.88收到一审判决结果的案件系1项,涉及金额32.22万元;收到二审判决结果的案件系1项,涉及金额17.01万元;二审待判决案件系1项,涉及金额15万元;一审待开庭案件系2项,涉及金额49.33万元;仲裁待裁决案件系1项,涉及金额51.38万元;仲裁待开庭案件系2项,涉及金额31.94万元。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2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不服原仲裁结果作为原告/申请人提起诉讼,同时劳动者不服原仲裁结果同步提起诉讼,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合并审理案件共计5项230.39/240.84公司起诉金额系前次仲裁裁定金额,合计230.39万元,前员工起诉金额系本次申请金额,合计412.13万元。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状况,并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小计427.27/437.72
合计1,029.08/1,054.37

附件:公告原文